为进一步加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精神,决定公开招聘25名国家普通计划内招收的应往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需求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
名称 | 经费 来源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市妇保院 | 差额拨款 | 妇科、 产科 | 2 | 硕士及以上 | 妇产科学 | 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
1 | 硕士及以上 | 中医妇科 | ||||
儿科、新生儿科 | 3 | 硕士及以上 | 儿科学、新生儿科学 | |||
小儿外科 | 1 | 硕士及以上 | 儿外科 | |||
乳腺外科 | 1 | 硕士及以上 | 乳腺外科 | |||
内科 | 1 | 硕士及以上 | 内科学(含呼吸、消化、神经、心血管内科) | |||
生殖中心 | 1 | 硕士及以上 | 生殖医学 | |||
1 | 硕士及以上 | 基础医学(含生殖医学方向)或生殖内分泌学 | ||||
超声科、影像科 | 2 | 硕士及以上 | 医学影像 | |||
检验科 | 1 | 硕士及以上 | 医学检验 | |||
药事科 | 1 | 硕士及以上 | 临床药学 | |||
1 | 硕士及以上 | 生药学 | ||||
病理科 | 1 | 硕士及以上 | 病理诊断学 | |||
护理部 | 1 | 硕士及以上 | 护理学 | |||
市妇保院 | 差额拨款 | 保健部 | 1 | 硕士及以上 | 儿童保健 | 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
1 | 硕士及以上 | 妇女保健 | ||||
1 | 硕士及以上 | 病原生物学(慢性病流行病学) | ||||
营养科 | 1 | 硕士及以上 | 临床营养 | |||
信息科 | 1 | 硕士及以上 | 信息工程 | |||
设备科 | 1 | 硕士及以上 | 医学工程、医疗设备应用、维护相关专业 | |||
市口腔医院 | 差额拨款 | 种植中心 | 1 | 硕士及以上 | 口腔种植方向 | 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
四、聘用
(一)体检。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标准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招聘结果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办理就业手续。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的2014届毕业生在2014年7月正式毕业后,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如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未能取得相关从业资格则予以解聘。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取消相关毕业生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人员有《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第六项第20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咨询电话:市卫生局0515—88336054;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198705。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卫生局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