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2013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新三级甲等医院,开放床位3066张,一级监护病床241张,69个临床、医技专业,23个省、市级重点学科及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省中医药重点专科。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9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中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的测评要素有专业知识、应变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业务能力、仪容仪表等方面,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中级非博士研究生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核。单位成立考核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其成员由单位有关领导、人事、纪检等部门组成。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形式,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体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原则安排在省级医院,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个7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办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后,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该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腾,联系电话:0537-2903205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中区古槐路79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