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根据涧西区卫生系统人员编制现状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聘用一批知识新、能力强、学历高的优秀人才充实我区卫生系统,进一步改善我区卫生队伍结构,提高医疗卫生水平。
二、招聘计划及专业
区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专业为预防医学和临床医学。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具有招聘计划所要求的专业。
四、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4、截止2013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5年7月1日以前),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5年7月1日以前)。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1)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涧西区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截止时间2013年6月30日);(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3年涧西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满两年(截止时间:2013年6月30日),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3);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加分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涧西区政府网站(http://www.jxq.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11月23日,上午10:30—12: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11月21日,领取地点:涧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景华路41号)。电话:64819686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笔试成绩将在涧西区政府网站(http://www.jxq.gov.cn)予以公示,请考生登陆查看(注: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成绩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按照有关规定,除了缺考、违规、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
5、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二)面试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察考生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面试满分为100分。
若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则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于面试全部结束后适时在涧西区政府网站(http://www.jxq.gov.cn)予以公示。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和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体检
根据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内容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涧西区政府网站(http://www.jxq.gov.cn)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八、考核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在适当范围内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履行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新聘用的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组织领导
成立涧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涧西区卫生局。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的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本方案由涧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4823120
附件:
1、涧西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涧西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加分申请表
3、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涧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