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3-11-12 来源:湘潭人事考试
我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高职学院。 现设工学院、商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公共课部和继续教育学院等五院一部,开设了机电一体化技术、物流管理、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等20个专业。在校学生13000人,来自全国25个省市、15个民族。因学院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2013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此次公开考试录聘用教师共10人。具体情况见招聘计划与职位表,也可查询学院网站(www.xtzy.com)发布的招考公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笔试
笔试按岗位数与报名人数1:3开考,特殊情况达不到1:3,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笔试内容:测试对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占70%及相关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共占30%)
笔试时间:2013年12月19日
笔试地点:湘潭职业技术学院
(2)试教、面试
按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面试人选。(若遇特殊情况,达不到此比例,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试教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试教、面试时间:2013年12月20日
(3)体检
①按应聘同一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个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同意,报市人社部门批准,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
(5)公示
考核合格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往届毕业生2014年1月开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14年毕业生7月底前凭毕业证开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0731-58519015
湘潭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1-58265573
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0731-58568994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湘潭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聘用专任教师计划与职位表
岗位名称 | 计划数 | 性别 | 年 龄 | 最低学历 | 专 业 | 其他要求 |
内科护理教师 | 2 | 不限 | 35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 | 护理、临床医疗 | 有副高职称,40岁以下。 |
妇产科护理教师 | 1 | 女 | 35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 | 护理、临床医疗 | 有副高职称,40岁以下。 |
药学教师 | 1 | 不限 | 35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 | 药学(西药类) | 西医院校毕业生,有副高职称,40岁以下。 |
康复教师 | 1 | 不限 | 35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 | 康复治疗学 | 有临床经验,有副高职称,40岁以下。 |
口腔教师 | 1 | 不限 | 35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 | 口腔医学或口腔修复工艺学 | 有临床经验,有副高职称,40岁以下。 |
检验教师 | 1 | 不限 | 35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 | 医学检验 | 有临床经验,有副高职称,40岁以下。 |
会计教师 | 1 | 不限 | 35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 | 会计 |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所学专业必须为会计,副高职称, |
机电教师 | 1 | 男 | 30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 | 自动化控制 | 有企业工作经验,有副高职称,40岁以下。 |
商务管理教师 | 1 | 不限 | 35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 | 工商管理 | |
合计 | 10 |
备注:
1、以上职位均进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一经聘用,即由财政统发工资,其他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落实
2、本次招聘工作详情,请登录http://www.xtzy.com
3、联系方式 电话:0731-58519015 联系人:马老师 电子邮箱:13636964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