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素质,充实乡镇卫生院人员,均衡城乡医疗力量,保障全县人民健康。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招收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3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现制定如下考试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和报考对象
招聘计划:县属乡镇卫生院(会盟镇中心卫生院、平乐镇中心卫生院、白鹤中心卫生院、送庄卫生院、朝阳卫生院、横水中心卫生院、常袋卫生院、王良卫生院、城关卫生院、麻屯中心卫生院、小浪底镇中心卫生院)共招聘30名。其中:临床医学6名、中医2名、护理8名、医学影像2名、针灸推拿5名、医学检验2名、口腔医学1名、预防医学4名(详见附件1)。报考对象: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卫生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截止2013年10月31日,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二)报名地点: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户口簿;
2、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5、相应资格证书;
6、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四张;
7、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孟津县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相关证件复印件附报名表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孟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是否具有执业资格、学历层次高低、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和拟聘用人选。
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核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考核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同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和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考核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
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分配,并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人事编制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续聘),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所有被聘用人员必须在孟津县基层卫生院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九、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本方案解释权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7911598
孟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