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安徽宣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人事部第6号令)、《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2013年宣城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2013年宣城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市人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将面向社会公开引进52名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其中:市人民医院50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各1名(具体详见“2013年宣城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一览表”)。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或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以及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涉及年龄要求的以此类推;
(五)各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2013年宣城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办法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含报考资格复审)、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引进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发布:
宣城市卫生局网站(www.xcws.gov.cn);
宣城市人民医院网站(www.xcsyy.com);
宣城市疾控中心网站(www.xccdc.com.cn);
宣城市卫生监督局(www.xcwsjd.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引进的,由市卫生局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履行报批手续。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审批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引进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及招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执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招聘程序,认真落实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保密与责任追究等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公告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
(四)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30条、第31条、第32条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宣城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2、政策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市卫生局0563-3024362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0563-3017732
监督电话:市卫生局纪检组0563-3023723
市人社局事业科0563-3026400
宣城市卫生局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