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句容市卫生局和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市人社局)决定,句容市卫生系统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句容市卫生系统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由句容市卫生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实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原则上在成绩公示结束一周内完成。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句容市人社局、句容市卫生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或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句容市卫生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句容市卫生局人事科0511-87263315
句容市人民医院0511-87266754
句容市中医院0511-85978006
句容市妇幼保健院0511-85979055
监督电话:句容市纪委、监察局0511-87222334
句容市卫生局监察室0511-87279959
句容市卫生局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