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市级机关卫生所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工作人员单位及聘用岗位
选调单位为宁波市市级机关卫生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选调临床门诊医生1名,聘用岗位为初级岗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德优秀,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无不良医疗行为记录。
2、宁波市常住户口,年龄30-40岁,本科以上学历,为事业在编的医生,初级职称及以上(自愿聘用在初级岗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
3、从事医疗临床工作五年以上。
4、具有较强的独立处理事情和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5、需所在单位同意调动。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报名前在市人才网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发布报名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为三天:
2013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宁波市市级机关卫生所(县前街61号)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宁波市市级机关卫生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医师报名登记表》二份。为简化报名流程,请预先填写好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