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通许县部分医学类事业单位2014年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的程序和要求,经开封市人社部门核准,通许县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现制订如下简章:
一、报聘单位和名额
通许县食品安全监督所10人,(其中包括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人),通许县广播电视总台4人。
二、招聘范围、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我县“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大学生。
三、报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和身体条件;
4、通许县食品安全监督所应聘人员年龄三十周岁以下(1984年1月18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通许县广播电视总台具备一级乙等以上播音证书(播音主持相关专业);年龄二十六周岁以下(1988年1月18日以后出生,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告知。
2、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于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镜试
1、报考通许县广播电视总台的考生,根据笔试与面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镜试人员。镜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对于因考生自动放弃镜试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笔试与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2、镜试内容:应试者上镜仪态形象、播音音准音质、语言表达能力。
3、镜试方式:(1)新闻播音
(2)朗诵诗歌、散文
(3)新闻采访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通许县食品安全监督所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通许县广播电视总台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镜试成绩×40%
总成绩在县政府大门东侧张榜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原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考试、体检均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将在县政府大门东侧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体检和考核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招聘咨询电话:0371-24979536;0371-24933339
通许县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