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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遵义市习水县人民医院招聘护理人员的招聘简章

发表时间:2014-02-20

根据医院业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职位设置和编制属性

本次招聘护理人员11人,属习水县人民医院自聘人员。职位设置情况:重症医学科、儿科、产科等科室护士。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护理类毕业生。

(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长期服务于习水卫生事业。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执业资格条件。

3、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高153cm以上。

4、年龄在18岁至28周岁(1986年3月1日至1996年3月1日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招聘:

(1)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及被其他医疗机构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人员;

(5)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护士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的;

(6)不符合招聘职位相关要求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2月12日8:30起,至2014年2月20日12:00止。

(二)报名地点:习水县人民医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852-2520520,联系人:王华丽。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本人护士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

5、报名时填写《护士招聘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名者本人填写,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责任。

四、资格审查

由习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4年2月20日(15:30—18:00);领证地点:习水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考试范围:基础护理学(第四版)。

笔试时间:2014年2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习水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培训中心。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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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因体检、政审等原因落选的,面试成绩的下一名进入体检,以此类推。

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请,经习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在该职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由习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照管理权限,经习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报考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记录、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以及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人员;

(四)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

(五)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六)受党纪处分在影响期内和未解除政纪处分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的,在该职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八、公示

政审结束,由习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医院内张榜和习水县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3天。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习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在该职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合格者,由习水县人民医院通知本人,报考者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到习水县人民医院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由习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简章由习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2—2520520(县人民医院)。

习水县人民医院网站:www.gzxs120.com。

习水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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