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均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为了贯彻落实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均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1名B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均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4年3月12~14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中心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本中心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1.经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与本中心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中心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2.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本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1.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http://zzb.shunde.gov.cn/new/
2.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http://wsjs.shunde.gov.cn
3.均安镇政府网http://jun-an.shunde.gov.cn/
咨询电话:均安镇卫计局:0757-25518059
均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757-29260309
监督电话:均安镇组工办:0757-25386831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