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是我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址在淮安市淮阴区南昌北路502号,主要职能是承担本辖区食品药品检验、科研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为适应工作需要,充实人才队伍,改善人员结构,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检验A岗(女)3名;
检验B岗(男)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含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且在研究生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详见《2014年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在读的非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进入体检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在体检前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其中:根据《中国药典》从事药品检验人员的标准,眼睛矫正后视力为5.0及以上,无色盲)。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3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报考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报到、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享受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0517-8088806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761213
本简章由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7-8366121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7-83647599
2014年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