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市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2014年我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74家市属事业单位推出130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44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14年杭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4月11日上午9时—2014年4月17日下午17时。
网址:http://www.ttt.gov.cn
报考人员登录培训考试网进入杭州市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并完成诚信确认。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2014年4月12日9时—4月17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岗位,报名系统每30分钟自动更新数据1次。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各招考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4月18日上午9时—2014年4月21日下午17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资格审查的专业条件参照《2014年杭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杭州市“招考政策”栏目),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基本素质测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对基本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程度及综合运用的能力。《基本素质测验》为客观性试题,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综合基础知识等。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4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1:4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2014年5月16日在培训考试网上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查询。
2、面试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可包括专业知识测试、试讲、实际操作考试和结构化面试等形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实施3天前,面试入围人员按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办法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面试成绩÷2。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招聘岗位有行业标准的可参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各招聘单位内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本公告由杭州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85251537,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
85252648,杭州市人力社保局;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85464671,市人事考试办。
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