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靖边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榆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给靖边县下达事业单位招考指标的通知》(榆编办发〔2013〕195号)文件,现将靖边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招聘范围
招聘人数:乡镇级所属事业单位拟招聘工作人员186名(其中乡镇卫生院招聘30名),聘用后统一进行分配安置。
招聘范围:
乡镇卫生院招聘范围为:靖边籍2005年(含2005年)至2013年(含2013年)毕业的统招大专(含大专)以上未就业医学类毕业生。临床医学专业为靖边籍2005年(含2005年)至2013年(含2013年)毕业的统招大专(含大专)以上和榆林市其他县(区)籍一类本科未就业毕业生;医学检验、麻醉、影像专业为靖边籍2005年(含2005年)至2013年(含2013年)毕业的统招大专(含大专)以上和榆林市其他县(区)籍二本以上未就业毕业生。
乡镇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范围为:2005年(含2005年)至2013年(含2013年)毕业的靖边籍统招大专(含大专)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五、考核聘用
1.考试成绩7天公示期满后,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对象(初选对象成绩须达到同一类别考生成绩的平均分数及其以上)。对于初选成绩后位出现并列的,再进行一次笔试,如若第二次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面试方式予以确定。
2.对初选对象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同时对初选对象进行政审。
3.体检、政审合格后,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4.拟聘人员一经公示,不管因何种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一律不再递补。
5.拟聘人员实行聘用制,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人社部门鉴证后方可上岗。
6.待遇:本次招聘人员一律实行一年试用期,工资等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边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