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省老河口市面向社会公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4年4月8日 来源:湖北卫生人才网
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老河口市政府《关于老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河政发[2012]14号)文件精神,按照2014年老河口市事业单位用人计划,老河口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数量和岗位
招聘数量共为140名。其中:市直中小学教师26名,偏远乡镇办村小及教学点教师10名,乡镇幼儿教师42名;市一医院19名,市中医医院11名,市妇幼保健院4名,袁冲卫生院4名,光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名;市投资审计中心2名,环境卫生管理处2名,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名,职业技术学校7名,博物馆2名,畜牧兽医局2名,农业执法大队2名,安监局执法大队1名,光化林业站1名。
二、招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学历、年龄。学历、年龄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三支一扶”人员、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西部志愿者不受学历条件限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日。
四、组织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笔试科目
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公共知识和招聘岗位相关知识。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参加笔试人员数之比应达到1:3,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岗位计划的,退还报名考试费。报名人数不足的将相应削减岗位招聘计划。
根据河政发[2012]14号等文件规定,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笔试成绩打折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于2014年4月27日至4月29日到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老河口市人社局6楼)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2、笔试时间
2014年5月5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
2、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用50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教师,面试实行说课、讲课或回答问题相结合的方式;招聘幼儿园教师等特殊岗位人员,面试实行说课、讲课或才艺表演等方式。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
今日老河口网:http://www.laohekou.com.cn
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drsj.lhk.gov.cn
五、拟聘人员确定、聘用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有不合格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今日老河口网及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老河口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三)其它待遇
1、所有聘用人员直接执行定级工资。
2、具有下列学历、学位条件的,在服务期内可享受相应待遇,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1)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由市财政每月发放2000元工作和安家补助费,补助期限为5年,合计12万元。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由市财政每月发放1000元工作和安家补助费,补助期限为5年,合计6万元。
附件:
老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