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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2014年招聘辅助服务雇员信息

发表时间:2014-04-15

广东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2014年招聘辅助服务雇员信息
专业标签:基础医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 环境科学 临床医学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辅助服务雇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医学检验岗位1名,从事医学检验工作。
质量控制岗位1名,从事质量控制工作。
职业卫生岗位3名,从事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工作。
职业健康监护岗位3名,从事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二、薪酬待遇:
辅助服务雇员薪酬按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执行:首次雇用时,(本科学历)执行二档2400元/月。试用期薪酬按月薪酬80%计发,社保、医疗和薪级晋升等其他福利待遇按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医学检验岗位1名:医学检验或卫生检验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质量控制岗位1名:预防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职业卫生岗位3名:预防医学或职业卫生工程、环境工程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职业健康监护岗位3名:预防医学或临床医学、医学影像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2周岁以下。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一)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 - 5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号,公共卫生大楼514室,联系电话:83267336,联系人:谭主任  罗主任  欧阳先生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明、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请留意手机短信、电话通知。
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面试成绩按 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一般不少于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雇用后,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单位: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
附件:
1.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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