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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4-06-17

为健全和完善医院选人用人机制,不断优化专业技术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我院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和教育厅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保证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

四、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敢于吃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

2、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能的身体条件。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本科学历年龄在35岁及以下(年龄的计算办法以2014年6月30日为准);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有毕业证和学位证,可派遣;初始学历为统招本科),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所学专业符合所报岗位专业要求。

五、报名时间

2014年6月16日-29日

六、报名方式及需携带材料

1、《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含初始学历证件);

3、在读期间发表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红底一寸彩照电子版一份;

6、执业医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有工作单位者,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

网上报名者,请将电子版的报名材料发至人事科邮箱(邮箱:hprsk@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科室(岗位)。

报名者也可邮寄以上资料复印件至医院人事科,待考试前一天携带原件到人事科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报考者须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特殊专业和紧缺岗位应聘人数不达规定比例者,需报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批准,方可组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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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格审查及考试

1、资格审查

医院人事科牵头,由医务科及相关科室专家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登记汇总及资格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布或电话通知本人。

2、考试

招聘岗位采用笔试、面试和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决定拟聘用人员,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笔试试题由人事科组织不同专业的专家组统一命题。笔试内容由《公共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构成,命题采用百分制,其中公共专业基础知识部分占30%,专业知识部分占70%。《专业知识》考试科目为:2-4、19、20、32-34岗位为内科学,5、6、11-13岗位为外科学,其他岗位与所聘岗位专业知识相关。

笔试合格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需报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批准进入面试。

(2)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占70%,专业能力测试占30%),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面试重点考核测评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风貌,专业知识水平、医疗教学科研能力等。

面试由人事科组织实施,由招聘工作专家组负责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按省人社厅有关规定确定。面试由试讲、答辩两个环节组成,试讲内容以本专业科研课题和论文为主,时间不少于10分钟;答辩时间不少于5分钟,由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应聘岗位情况提出3个问题,参加面试人员在试讲结束后进行回答,每题回答完毕后由同行专业专家进行简要的现场点评,以增加对面试者评分的科学性。

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根据岗位需要设立相应的考试内容。专业能力测试按测试人员抽签顺序进行,现场打分。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到指定地点封闭管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的时间及相关事宜在医院网站公告,请各位应聘者及时关注。

博士研究生不参加医院的公开招聘考试,由医院考核考察,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报省人社厅审批。

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本次招聘,按照有关规定设立“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4名,具体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

医院招聘工作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医院选拔优秀毕业生充实专业队伍。

人事科按照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序提出拟聘用人选(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不达规定比例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者,总成绩达不到70分者不予聘用。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聘取。

十、体检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需经院招聘领导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对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在笔试前要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招聘结果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并同时呈报山西省教育厅、人社厅进行审批。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人事科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有下列情形,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证属实者,取消拟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到单位报到者。

十三、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防止在初试、复试、体检等环节出现违纪。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安排专人监控全程,参与和监控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

监督电话:0355—3128016 或3128023(纪检监察办)

报名地点: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人事科(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办公楼2层)。

联系人:杜老师、李老师。

咨询电话:0355-3128321、3128322。

附件1:2014年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招聘计划表.docx

附件2: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招录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二Ο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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