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医师的实际困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不断满足基层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根据《耿马自治县卫生局 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耿卫联发[2014]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特岗全科医生。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岗位名额 4名,其中:勐永镇卫生院1名、大兴乡卫生院1名,贺派乡卫生院1名,勐简乡中心卫生院1名。
二、岗位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培训后,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和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含退休离岗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1、招聘办法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2、招聘程序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人员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县卫生局业务股报名。
(2)资格审查
由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考察
由县纪委、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考察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病案分析、临床实践能力等。
(4)岗位培训
经考察确定的特岗全科医生,如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将进行为期3个月的岗位培训。
(5)签订合同
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福利待遇
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薪酬待遇标准为:执业医师不低于每人每年6万元(含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执业助理医师不低于每人每年5万元(含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
五、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5日-26日,截至时间26日17:30。
报名地点:耿马自治县卫生局业务股
2、考察时间:2014年6月30日(星期五)9:00—17:00。
考察地点:耿马自治县卫生局会议室。
3、体检时间:2014年7月2日。
体检地点:耿马自治县人民医院。
4、公示时间:2014年7月5日-11日。
六、联系方式
耿马自治县卫生局,联系人:周云芳
联系电话:0883-6122405,传真:0883-6122405
七、其他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耿马自治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耿马自治县卫生局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