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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大田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告

发表时间:2014-07-07

大田县卫生局、大田县公务员局2014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根据市卫生局、市公务局、《关于开展2014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明卫 [2014]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本、专科学历毕业生,经培训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计划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3名,2008届及以后毕业生且取得2014年我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临床医学专业(定向)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公布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以下网站公布:

大田县公务员局网站(网址:www.dtgwy.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7月20日至 8月5 日

2.报名地点;大田卫生局三楼办公室

3.有关要求: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学位证书(专升本的考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应聘人员可登录大田县公务员局网站(网址: www.dtgwy.gov.cn)下载报名表进行预报名,并于8月1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发送至13559893592@163.com 邮箱,同时把纸质表格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大田县卫生局办公室收(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9号,邮编:366100)

联系单位:大田县卫生局

联系电话:0598-7335669

(三)资格审查

我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后,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报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通知具体面试和考核时间、地点。

预报名人员于面试前一天持有关证件到大田县卫生局 (办公楼三楼)进行资格复核。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方式

根据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精神,直接采取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1.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个别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出现1:1的情况下,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方可录用。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

3.考核:体检合格者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直接采取查阅个人档案进行考核。纪检(监察)、综治、检察院、计生局等四个部门协审。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在进入该职位面试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和聘用: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连同面试成绩在大田县政务公开栏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报经县公务员局批准后,由我局于2014年8月26日前组织乡镇卫生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有关培训、聘用规定按照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执行。经培训合格并取得《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后正式聘用前,由县卫生局、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体检,经纪检(监察)、综治、检察院、计生局等四个部门协审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大田县2014年乡镇卫生院招聘临床医师考试报名登记表.doc

大田县卫生局 大田县公务员局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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