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卫生局 泰宁县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4〕12号)和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闽卫人〔2014〕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情况,决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本、专科学历毕业生2人,经培训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福建生源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毕业生;2008届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学历并取得2014年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临床医学专业(定向)“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专 业 | 学历 |
1 | 朱口中心卫生院 | 1 | 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 | 本科 |
2 | 大龙乡卫生院 | 1 | 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 | 大专 |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泰宁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fjtn.gov.cn/)
2.组织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应在2014年7月15日前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升本”录取通知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直接向泰宁县卫生局提出申请。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点:泰宁县卫生局办公室。应聘人员也可以登入到以上公布的网站下载报名表进行网上预报名。并于7月1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发送至泰宁县卫生局tnws2134@163.com电子信箱,同时把纸质表格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泰宁县政务大楼南三楼县卫生局办公室收(地址:泰宁县和平中街25号,邮编:354400)。
联系单位:泰宁县卫生局
联系电话:0598-7832134 13960562918
电子信箱:tnws2134@163.com
3.资格审查
泰宁县卫生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
4.组织考核(或考评)
考核直接采取问答面试、查阅个人档案考核的方式,面试、考核由县卫生局和县公务员局负责。
5.体检和公示
考核合格人选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名单在泰宁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确定聘用人选
拟聘人选报经县公务员局同意后,由县卫生局于2014年7月30日前组织乡镇卫生院与“专升本”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9月30日前组织乡镇卫生院与本科毕业生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五、聘用规定
招聘、培训工作的实施、培训期间待遇规定、入编规定和保障措施等聘用规定按照《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关于开展2010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函〔2010〕595号)文件执行。
泰宁县卫生局 泰宁县公务员局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