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工作方案》(南医招委〔2012〕2号)的规定,佛山市南海区第六人民医院(黄岐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技术人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考共计划招聘1名非在职人员和13名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对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近两年内曾发生医疗事故者;
2、所牵涉的医疗质量争议事件未处理完毕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调查中的人员;
4、一年内曾获得招委会发出的聘用资格的人员;
5、南海区医疗卫生系统现职正式聘用人员。
(三)在职卫技人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6月30日)
1、正高职称: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2、副高职称: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3、其他专业技术人才: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4、岗位表(见下表1)“其他相关要求”一栏设定年龄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非在职人才应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在省内三甲医院接受一年以上培训并已取得相应执业上岗资格(含专业技术资格和上岗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培生。
(五)具体条件及岗位要求见下表
1、在职技术人才招聘人才需求计划表
招聘岗位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笔试类别 | 招聘人数 | 其他相关要求 |
1护理 | 护理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 3 | 师级及以上职称,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2超声科 | 医学影像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 | 2 | 师级及以上职称,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3放射科 | 医学影像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 | 1 | 中级及以上职称 |
4儿科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1 | 师级及以上职称 |
8检验科 | 医学检验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 | 1 | 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9五官科 | 眼耳鼻喉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眼耳鼻喉专业 | 1 | 副高及以上职称 |
10心电图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1 | 师级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11内科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1 | 中级及以上职称 |
12急诊科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2 | 中级及以上职称 |
2、非在职技术人才招聘人才需求计划表
招聘岗位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笔试类别 | 招聘人数 | 其他相关要求 |
9五官科 | 耳鼻咽喉专业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耳鼻咽喉专业 | 1 | 有医师资格证 |
三、报名办法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需填写相应报名表(见附件1、2),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及应聘岗位要求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送到或邮寄至佛山市南海区第六人民医院人事科(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黄海路58号)。或者将以上资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snhhqyy@163.com,咨询电话:0757-85919200或0757-85931772。联系人:林先生、谢小姐。
四、招考流程(面试、笔试及实践考核)
1.通过资格审核的在职应聘人员进入实践考核环节,在职应聘人员实践考核期为7-10个工作日,实践考核期满,合格者(60分合格)进入笔试环节。综合成绩以实践考核占60%、笔试占40%计算。
2. 通过资格审核的非在职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笔试环节,面试、笔试工作安排依次进行。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计算排名成绩,根据排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3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核人员,实践考核期为10至14个工作日,实践考核期满,合格者(60分合格)以排名成绩占70%、实践考核成绩占3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3.实践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实践技能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
(4)违反试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5)违反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出现医疗事故的;
(6)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7)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并经招委会确认不适合录用的。
五、时间、地点安排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7月27日下午5时30分
(二)面试、笔试地点:医院6号楼201会议室
(三)时间安排:
1、非在职人员
面试、笔试时间:2014年7月28日
实践考核时间:2014年7月28日至8月10日
2、在职人员
实践考核时间:2014年7月28日至8月10日
笔试时间:2014年8月11日
(面试、笔试、实践考核时间为初定时间,具体时间请留意本院电话或短信)。
六、其他招聘程序(含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环节),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工作方案》(南医招委〔2012〕2号)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南海区第六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7-85919200。
附件下载:
1、2014年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在职岗位).doc
2、2014年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非在职岗位).doc
佛山市南海区第六人民医院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