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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章贡区东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17人公告

发表时间:2014-07-22

为加强东外街道东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建设,更好的服务社区居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补充东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类型  招聘岗位
临床公卫妇产中医护理检验影像药剂合计
执业助理医师2    1        3
执业医师3111        6
执业护士        3      3
医技          2125
合计5112321217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临床医学专业:

1.具备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备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专业:

1.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3.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影像学专业:

1.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技师)。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药剂学专业:

1.具备药士及以上资格。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检验学专业:

1.具备检验士及以上资格。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以上招聘条件年龄计算截止到2014年7月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未满5年者不纳入本次招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6日至7月30日。

2.报名地点:章贡区登峰大道区政中心西十六楼章贡区卫生局办公室(联系人:邝云 电话:15970188973 )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时现场填写《东外街道东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

4.携带材料: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有章贡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时间证明材料。

5、领取准考证时间:初定2014年8月5日。

(二)考试

1.考试采取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专业考核的主要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面试和技能考试。专业考核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加分

加分计入考试成绩。每项加分只计算该项最高分值,加分超过10分者按10分计入考试成绩。

(1)资质加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加3分。

(2)学历加分。取得大专学历人员加2分,取得本科学历人员加4分。

(3)凡在章贡区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时间累计满1年不足2年者加1分;累计满2年不足3年者加2分;累计满3年不足4年者加3分;累计满4年不足5年者加4分;累计满5年以上者加5分。(如因个人原因,被单位开除、辞退者,该单位工作年限不予累积;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14年7月1日)

加分情况在考前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领取准考证前提供相应材料并予以更正,逾期提供者无效。

4.考试成绩为专业考核与加分之和。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高低、执业资格的高低、取得执业资格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由区卫生局组织,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结果报区招聘领导小组备案。

4.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体检造成的缺额,依次递补一次。

(四)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东外街道东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其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五、待遇与管理

1.聘用人员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相关福利组成。其中,基本工资按现行的工资政策标准发放,绩效工资按章贡区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由本单位根据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确定。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2.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内管理,实行人事代理。

原标题:2014年章贡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东外街道东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附件下载:

2014年赣州市章贡区东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名表.docx

赣州市章贡区卫生局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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