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工作方案》(南医招委〔2012〕2号)的规定,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九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技术人才和非在职技术人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考共计划招聘9名在职人员和5名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卫技人才的招聘面向全社会,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应聘。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对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非在职卫技人才
非在职人才应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参加南海区医药技护类高校毕业生委托培训的就业见习学员;
(3)在省内三甲医院接受一年以上培训并已取得相应执业上岗资格(含专业技术资格和上岗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培生;
(4)护理、康复(医技类,含针灸推拿)、病理、医学影像、麻醉、核医学等专业、社区卫生服务岗位所需专业报考条件放宽至须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5)招聘公告发布前三年内毕业但尚未就业(包括未签订事业聘用合)的南海生源。
2.在职卫技人才
在职卫技人才应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取得副高以上职称,或具备学科带头人条件的;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3)具有本科学历和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
(4) 护理专业应聘人员可放宽至须具有全日制中等专科学历和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5)社区卫生服务岗位(护理岗位除外)的应聘人员报考条件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和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3. 在职特殊专业人才
在职特殊专业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2) 任省级及以上学术专业二级分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者;
(3) 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
(4) 省级及以上重点专科负责人;
(5) 地级市及以上三甲医院名专科现职主任。
(三)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7月31日)
1.正高职称: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2.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职称: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3.取得硕士学位或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4.其他专业技术人才: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5.在职特殊专业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近两年内曾发生医疗事故者;
2.所牵涉的医疗质量争议事件未处理完毕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中的人员;
4.一年内曾获得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发出聘用资格的人员;
5.南海区医疗卫生系统现职正式聘用人员。
(五)具体条件及岗位要求见下表(见附件下载)
三、报名办法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把电子版的报名表邮寄到本院电子邮箱2672432309@qq.com,把纸质的报名表,连同身份证、户口本(限南海生源岗位提供)、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及应聘岗位要求其他证明材料送到或邮寄到佛山市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人事科(地址:南海区九江镇儒林西路50号,邮编:528203),联系人:范小姐、李先生,咨询电话:0757-86558514。
四、招考流程(面试、笔试及实践考核)
1.通过资格审核的非在职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笔试环节,面试、笔试工作安排依次进行。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计算排名成绩,根据排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3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核人员,实践考核期为10个工作日,实践考核期满,合格者(60分合格)以排名成绩占70%、实践考核成绩占3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2.通过资格审核的在职应聘人员进入实践考核环节,在职应聘人员实践考核期为7个工作日,实践考核期满,合格者(60分合格)进入笔试环节。综合成绩以实践考核占60%、笔试占40%计算。
3.实践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能取得聘用资格。
(1)实践技能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
(4)违反试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5)违反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出现医疗事故的;
(6)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7)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并经招委会确认不适合录用的。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8月18日下午5时30分。
1、在职招聘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8日下午2时至4时。
地点:本院门诊大楼六楼会议厅
实践考核时间:2014年8月22日至8月28日
2、非在职招聘
面试时间:2014年8月20日上午9时。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0日下午2时至4时。
地点:本院门诊大楼六楼会议厅
实践考核时间:2014年8月22日至8月31日
六、其他招聘程序(含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环节),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工作方案》(南医招委〔2012〕2号)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佛山市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7-86558514。
附件下载:
1、2014年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九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报名表(社区在职岗位).doc
2、2014年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九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报名表(社区非在职岗位).doc
3、2014年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九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职位表.xlsx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九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