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站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76号),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我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外人员5名。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考职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考职位:5个。(详见招考职位一览表)
(二)招考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三)招考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2014年应届毕业生。
二、应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报考岗位的工作;
4.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考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考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二)各类应考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
1.社会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大学大专或以上学历并具有士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和护士注册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对应。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和其他条件。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报到时,必需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有关证书原件,未能提供的不予录用。
(四)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回避规定。凡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等,需国家承认。年龄计算以2014年12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开招考公告
通过番禺卫生信息网(http://wsj.panyu.gov.cn/)和番禺区慢性病防治站(http://www.pymb.cn/)向社会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方式:现场报名并同时进行确认报考资格;
2.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0月13日-2014年10月15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3.报名及现场确认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慢性病防治站五楼综合办公室(番禺区市桥街环城中路1号)
4.现场确认要求:
(1)社会人员确认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鉴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下同)。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工作经历的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供参考。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二张(要求同报名表照片一致)。
(2)《广州市番禺区慢性病防治站2014年公开招考编外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3)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应考人员报名考试手续并审查应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4)应考人员须本人亲自确认,不接受委托; 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5)应考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填写《广州市番禺区慢性病防治站公开招考编外人员报名表》的情况以及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内容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笔试
(1)笔试将在10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
所有报考医、护、技、药专业的人员,考同一套试题,以专业基础科的三基内容为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在考试前20分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试室,考试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和缺考者,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
(1)各职位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报考同一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2)面试将在笔试成绩公布以后进行,面试名单和面试时间以网上公布和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方法
由本站组织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网上发布体检公告。体检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应考人员有义务配合公开招考体检工作。
2.体检标准参照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要求。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可进入考核阶段。考核办法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76号)。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致录用职位空缺的,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按报考职位成绩,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总成绩合格人选之中由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六)确定录用人选和办理录用手续
1.考核合格的人选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统筹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2.经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在番禺区慢性病防治站网站(http://www.pymb.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3.经审核,拟录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1)资格条件与公布职位的要求不符的;
(2)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四、获录用者的待遇和管理
获录用人员纳入本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间享受有关政策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编外人员的福利待遇。
五、招考纪律
(一)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做好考试招考的各项工作,并注意做好试卷的保密、公开招考各环节的检查、监督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公开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对在公开招考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有关规定调查并研究解决。
六、其他相关内容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方案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慢性病防治站(番禺区市桥街环城中路1号)
联系人:李坚
联系电话:84831955 84839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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