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原有编外人员辞职,为补原岗位空缺,我所拟招考编外人员4名。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和《关于规范番禺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的通知》(番卫〔2011〕9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招考方案如下。
一、组织分工
成立广州市番禺区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考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惠
副组长:岑志坚
成 员:罗永康、丘翠芳、白莹、李非
监 督:李东印
公开招考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设在本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所领导、招聘科室负责人、人事工作管理人员等组成。
二、范围、对象
(一)招考职位:4个(详见附件1职位表);
(二)招考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三)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或以上学历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
三、应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考职位的工作;
4. 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考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我单位公开招考编外人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二)应考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
应考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三)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回避规定。凡与录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应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需国家承认。年龄计算以2014年9月30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4年10月1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自主招考公告
在广州市番禺区卫生监督所网页、区卫生局网面(网址:http://www.pywsjd.com/,下同)向社会公告,公告时间2014年9月18日至10月10日。
(二)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填好报名表(附件2)发送到本单位的邮箱(pywsjd@126.com),然后集中现场确认资格;
2.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
3.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8:30-11:30,14:30-17:30),同时审核资料、确认资格;
4. 联系地址、现场确认地址:番禺区市桥田心大街32号(番禺区卫生监督所)
联 系 人:白莹、李非
联系电话: 84701813
5. 现场确认要求:
(1)确认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鉴定证明(或提供办理学历鉴定的回执原件)、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以及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2)《附件2:番禺区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考编外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3)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应考人员报名考试手续并审查应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4)应考人员须本人亲自确认,不接受委托;
(5)应考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填写附件2(《番禺区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考编外人员报名表》)的情况以及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
_baidu_page_break_tag_(三)考试
考试内容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 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4年10 月22日(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管理及常识等;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应提前20分钟到考试指定地点侯考,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和缺考者,取消考试资格。
2. 面试
(1)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并在网上发布面试公告;
(2)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由用人单位组织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专业技能、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四)体检
1.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网上发布体检公告。体检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本单位负担,应考人员有义务配合公开招考体检工作。
2. 体检标准参照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要求。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可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办法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76号)。
考察不合格致录用职位空缺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按报考职位成绩,在总成绩合格人选之中由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六)确定录用人选和办理录用手续
1. 考核合格的人选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统筹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2. 经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3. 经审核,拟录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1)资格条件与公布职位的要求不符的;
(2)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4.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致录用职位空缺的,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五、获录用者的待遇和管理
获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间享受番禺区卫生监督所编外人员有关规定的福利待遇。
六、招考纪律
(一)本次公开招考过程的纪律和监督要求,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76号),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二)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考试招考的各项工作,并注意做好试卷的保密、公开招考各环节的检查、监督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公开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应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对在公开招考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有关规定调查并研究解决。
七、其他相关内容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方案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番禺区市桥田心大街32号(番禺区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白莹、李非
联系电话: 84701813
附件下载:1-2.doc
1、番禺区卫生监督所招考编外人员职位表
2、番禺区卫生监督所招考编外人员报名表
番禺区卫生监督所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