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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云梦县2014年从全县卫生系统编外在岗人员中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4-11-07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逐步解决卫生系统编外在岗人员编制的有关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将从全县卫生系统编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中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4年拟从全县卫生系统编外在岗人员中考核聘用临床医学、护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0名。其中:临床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32名(县直23名,乡镇9名),护理专业技术人员68名(县直40名,乡镇28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招聘对象为2012年底前临时聘用的全县卫生系统编外在岗临床医学、护理专业技术人员(以2012年人事年报为准);

2、个人无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记录;

3、临床医学岗位应聘人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继续教育国家承认学历),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乡镇卫生院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继续教育国家承认学历),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4、护理岗位应聘人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继续教育国家承认学历),且取得执业护士资格。乡镇卫生院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执业护士资格。

5、有下列情行之一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此次招聘采用考试、考核方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县卫计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招聘工作,并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3日9:00至11月10日16:00。

2、报名地点:云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梦县卫计局办公楼五楼)。咨询电话:4227825。

3、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用人单位临时聘用手续和初始发放工资册等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填写《云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交纳报名费和考务费100元。由各单位集中报送云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报名结束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考试为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侧重基本素质测试,为100分制,考生成绩按招聘岗位类别分县直、乡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及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名单在云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云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发布。

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核工作要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方面,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缺额按本次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相关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

体检中身体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聘对象,出现的名额空缺,不作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云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云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聘用人员维持原工作单位不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组织纪律及工作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程序和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参加竞聘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关于此次招聘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如发现即解除竞聘资格。

3、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对违反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云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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