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县直医疗单位专技人员队伍,经用人单位申请、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县内乡镇卫生院在职在岗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到县直医疗单位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选调工作的领导,保障公开选调工作圆满完成,成立遂川县卫生局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罗华,副组长:黄建华,成员:汤跃庆、刘讯力、刘俊平、胡丽华、王云生、蒋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选调日常工作。
三、选调名额及选调条件
(一)选调名额(共30名)
县人民医院18名,县中医院2名,县妇幼保健院10名。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2、在编在岗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必须满3年及以上(即2011年12月31日以前在县内乡镇卫生院工作),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未受过任何党政纪处分。
3、定向公开招聘乡镇卫技人员、省卫生厅招聘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未服务期满的不能报考。三支一扶支医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后未连续工作满三年的不能报考。
4、在所报考单位无2人(含2人)以上正式在编在岗工作的亲戚(包括祖父母、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儿媳、女婿、孙子女、孙媳、孙婿、兄弟、姐妹、夫妻)。
5、县直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各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见附件。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用人单位的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16日;
2、报名地点:局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供资料:《县直医疗单位选调专技人员报名表》1份(在各单位信箱中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2张,相关资格证件、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
4、资格审查: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闭卷笔试,总分100分;
2、考试内容:儿科、妇产科、感染科、麻醉科、放射科、超声医师、心电图医师、脑电图医师、放射科技术人员的岗位考临床执业类别相关医学知识;中医科、护理、公卫医师、西药剂人员、中药剂人员、检验人员的岗位分别考相关类别资格的医学知识;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2月21日上午8:00-12:00;
4、考试时间:2014年12月21日下午2:30—4:30;
5、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加分办法:(1)根据县卫生局《关于修订印发〈遂川县卫生系统人事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遂卫发[2002]11号)文件: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10周年以上的(指连续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每工作1年加0.2分;担任乡镇卫生院正副院长连续3年以上的,院长每任1年加1分,副院长每任一年加0.5分,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以下的不加分;对近三年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被评为先进单位的,院长每年次加2分,副院长每年次加1分。
(2)对近三年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被评为先进单位的,由县卫生局下文聘任的医务科长、护士长每年次各加0.5分。
(3)获得2014年全县卫生专业技能大比武个人第一名的加1分,第二名的加0.5分,第三名的加0.3分。获得2014年全市卫生专业技能大比武个人第一名的加2分,第二名的加1分,第三名的加0.6分。获得2014年全省卫生专业技能大比武个人第一名的加3分,第二名的加2分,第三名的加1.2分。
(三)考核与公示
1、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为每个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依各单位选调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与最后1名进入考核人员并列时,则依次按报考学历高低、职称高低、工作时间长短确定。
2、考核合格人员在县卫生局政务网上公示一周。
(四)录用
考核合格人员被拟定为选调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试用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四、有关要求
1、这次公开选调,关系到广大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将有关政策通知到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并积极推荐报名,真正把责任心强、工作实绩好的优秀人员选调上来,圆满完成这次选调任务。
2、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遂川县卫生局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县卫生局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到县直医疗单位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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