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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渡口区招聘1名拱桥村乡村医生公告

发表时间:2014-12-25

为加强大渡口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重庆市卫计委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卫〔2005〕88号)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渡口区乡村医生。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跳磴镇拱桥村卫生室乡村医生1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条件(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及以上);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招聘为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4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期间(节假日除外),到大渡口区卫计委公卫科(地址大渡口区鑫康路14号,联系人:张露,联系电话:68953662),提交报考申请。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初审报考资格。大渡口区卫计委公卫科和医政科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当场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4.领取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5年1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期间到大渡口区卫计委公卫科领取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医学基础知识及面试。医学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早上9: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医学基础知识考试达60分,可进入面试。面试另行确定。

考试总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由用人单位(管辖村卫生室的镇卫生院)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者,由大渡口区卫计委公卫科会同管辖村卫生室的镇卫生院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大渡口区卫计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八、待遇

聘任后,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评合格予以转正。试用期间违反《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予以解聘。聘任后,享受大渡口区乡村医生相关补助政策。

原标题:大渡口区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拱桥村乡村医生简章

大渡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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