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医疗队伍建设,我院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高层次专业人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有较好的协作和奉献精神;
2、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熟悉医院运作环境,善于与人沟通;
3、愿意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涉嫌违法违纪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及医疗机构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招聘岗位职数、专业、待遇
岗位 | 科室 | 职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普招全日制) | 职称 | 年龄 |
医疗 | 肝胆胰外科 | 1 | 外科学等相关专业,主要研究方向为肝脏移植 | 博士研究生 | 副高以上职称 | 46周岁以下,以2015年1月1日为界(即应聘者必须是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
肿瘤内科 | 1 | 肿瘤内科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 硕士研究生 | 副高以上职称 | ||
医技 | 康复科 | 1 |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中级职称以上 |
三、报名时间、方式、要求
报名时间:2015年2月9日-2月13日,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见附件1)。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要求:见附件1-3。凡应聘者不按附件要求提交资料、填报虚假信息或填错而造成不能考核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初审: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初审人员将在我院网站和院公告栏公布名单。复审:通过初审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考核证。
复审必须提交以下证件原件:(1)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相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
五、考核
六、因本次招聘属于高级职称以上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所以将采用考核方式进行,公开招聘考核小组由医院相关专业专家组成。
1、业绩报告:应聘者通过幻灯介绍本人的基本情况和工作业绩(如学历、毕业学校、职称、论文、科研、获奖情况等)。
2、现场问答: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应变能力等多方便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
3、根据综合考核结果,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见我院网站。
六、政审、体检和公示
政审由总局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医院具体负责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政审、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而空出的岗位不再补招。
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总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讲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省农垦总医院网站和本院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总局人事处审核备案,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享受本院同种岗位人员同等待遇。
八、联系电话 0898-66802269
附件:1.《报考准备须知》
2.《海南省农垦总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告表》
3.《海南省农垦总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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