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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回龙观医院招聘心理技师1人公告

发表时间:2015-04-24

北京回龙观医院是北京市医院管理局直属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北京大学教学医院、中法友好合作医院。医院占地147543平方米,设置病床1369张,职工1200余人。设有普通精神科、临床心理科、康复科、老年科、合并症科、中西医结合科、司法鉴定科、社会工作科、精神医学研究中心、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等。我院创建的全国首个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的专业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法[2012]247号)规定,结合我院工作,现将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心理测量室心理技师

二、招聘人数:1人

三、岗位职责

1.1具体落实各种心理测查的实施;(包括:联系被试、测查实施、打印报告、核对信息、计价、签发报告)

1.2各种测查设备的使用保管和安全维护工作;

1.3测查资料登记;

1.4参加心理热线的咨询工作;

1.5完成他评量表的后期处理工作(收取答题卡、信息录入、报告打印、签发等)。

2.1协助科研课题实施工作;

2.2 协助带教工作;(内容:操作演示、具体指导)

2.3 协助开展新的检查项目开发。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2、本科学历、英语四级;

3、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专业

4、具备北京市户籍;

五、报名方式

1、电子邮箱:hlghr@163.com   邮件格式: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校

2、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地区 北京回龙观医院人事科  张老师收

3、联系方式:010-62716290  张老师

4、报名截止日期: 2015年5月10日

六、面试

每个招聘岗位将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面试。应聘人数不足1:3的岗位,符合应聘条件者,全部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笔试

参加面试者同时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分别按照60%、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八、体检和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应聘人员应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需说明事项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原标题:北京回龙观医院招聘心理技师的公告

北京回龙观医院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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