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经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名额及专业要求
本次共在编制内考核聘用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2名,聘用单位、岗位及考核聘用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附表《布拖县2015年公开考核聘用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二、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招聘计划,对招聘内容和招聘程序予以发布。公告于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9日,在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达州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川北医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医学院等各大高等院校内网上公布,其余高校毕业生可就近参加报名。
三、考核聘用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考核聘用对象、范围
1.本次考核聘用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5月30日至1997年5月30日期间出生)。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往届毕业生必须在报名资格审核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2.详细的考聘对象、范围及条件等要求详见《布拖县2015年公开考核聘用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招考单位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文件要求。
3.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各高等院校就业处。
3.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布拖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自荐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科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科目未出现补考,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人员均提供2寸免冠近照3张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资格审查: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并向考生作必要的解释答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或隐瞒真实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笔试、面试与考核
笔试、面试及考核:由人社部门委托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在各高校招生就业处进行。
(三)笔试、面试成绩公布
以张榜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向考生及社会公布笔试、面试成绩。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领导小组与应聘者本人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五)体检
对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者在主管部门报到后,由县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标准除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外,拟聘人员还需进行尿检。初次体检(含尿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县人社部门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政审
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出具政审材料;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政审材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取政审材料并审阅后作出审核结论。
(七)递补
同一职位聘用人员因本人自愿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县人社局在30日内按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并对拟定人员进行公示。
(八)公示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拟定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九)聘用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拟聘用人员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凡经聘用务必于2015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原件到布拖县人社局审核验证。应届毕业生若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真实有效的学籍档案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服务年限最低为6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未满人员不得调离初聘单位,违约者按聘用合同相关规定处理。
五、培训
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培训由县卫生局组织。
_baidu_page_break_tag_六、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考核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核聘用工作在布拖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考核聘用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县纪委、县监察局对考核聘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考核聘用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和有关人员咨询。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高先生 18981507835
县卫生局 方女士 18981577235
监督电话:县 纪 委 (0834)8531143
本公告由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布拖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布拖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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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布拖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2015年布拖县公开考核聘用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
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布拖县卫生局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