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使用编外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外科医师(普通外科、心胸外科、乳腺外科医师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无药物过敏史、无传染病及慢性疾病,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现役军人。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双休日除外),报名时携带近期正面免冠1张1寸照片,报名时并提交泸州市人民医院编外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报名地点:泸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江阳区市府路步行街酒城苑公寓704室,联系电话:0830-2286878)
五、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综合面试程序。
六、综合面试及体检人员名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人事科将通知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面试,招聘岗位将按综合面试成绩,每个招聘岗位均取排名第1名参加体检。因体检、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我院按规定依次递补一次。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综合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泸州市人民医院官网及泸州市人民医院院内公示栏进行公示。
七、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要求进行体检。
八、公示、试用及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在泸州市人民医院官网及泸州市人民医院院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如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我院按规定程序先进行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试用。
1、泸州市人民医院2016年3月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泸州市人民医院编外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泸州市人民医院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