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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公开招聘

发表时间:2016-07-08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创建于1881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三甲医院,是泉州地区现代医学的发祥地,编制床位2000张。因工作需要,2016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7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应聘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1

消化内镜医师

2

临床医学、内科学(消化系病方向)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2.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急诊内科医师

2

临床医学、内科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

3

放疗科技师

1

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技术、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

4

血透室护师

2

护理

大专以上学历

1.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2.取得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护士执业资格证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http://www.fjrs.gov.cn)、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http://www.fjmu.edu.cn)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http://www.fyey.cn)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2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复印件送(寄)至我院人力资源处,所提交的报名材料不接收电子邮件,纸质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招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等。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80元/人。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机构化面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其中,2016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人员参考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附属第二医院网站(www.fyey.cn) “人事人才”栏目。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泉州市中山北路34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二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91142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和福建医科大学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及福建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981012(医院监督电话);0591-22862537(医大监察室)。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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