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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常德市第一中医院招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7-02-24

因工作需要,市第一中医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㈡具体条件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耳鼻喉科专业方向)专业,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四、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五、报名和资料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3日、6日、7日上午8:00-下午5:30(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市第一中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名时需如实填写《常德市第一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资格审查:由市卫计委和市第一中医院共同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提供资料: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执业资格证、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六、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1,则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进行排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九、递补

如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报市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市卫计委、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组织、纪律和监督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陈寿林任组长,邵先舫、钟发平任副组长,燕妮、刘志军、周定久、叶拥军、刘开英、陈颖、车雄宇、曾志敏、程春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曾志敏兼任办公室主任。招聘工作由市卫计委和市第一中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二)招聘工作在市纪委派驻市卫计委纪检组监督和市人社局指导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736-7893500(市第一中医院组织人事科)

举报电话:0736-7705195(市纪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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