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77名高学历、高职称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2、硕士及以上高学历岗位:
(1)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6月6日后出生),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放宽至32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6月6日后出生),儿科、急危重、手外科等紧缺岗位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6月6日后出生);主治医师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6月6日后出生),副主任医师40周岁以下(即在1976年6月6日后出生),主任医师45周岁以下(即在1971年6月6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学历认证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
(3)临床岗位第一学历的毕业院校要求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儿科、急危重、手外科等紧缺医疗岗位,中医类、医技检查、辅助类科室岗位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以上。
(4)报考临床医学类岗位第一学历的专业须为临床医学专业(不包括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专业);急危重、手外科等紧缺岗位,中医类岗位可为临床医学专业。
(5)医疗岗位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2017年12月31日前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合格)。
(6)部分岗位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培证(如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须由规培基地提供相关证明)。
3、西院本科高级职称岗位:
(1)副主任医师报考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在1976年6月6日后出生),主任医师报考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即在1971年6月6日后出生)。
(2)本科第一学历须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院校。
4、报考医疗医技岗位的须有医学学历背景。
5、医师执业证的执业范围需符合报考岗位的执业要求。
6、其他条件按岗位具体要求。
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用、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职称人员免笔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与审查方式。
1、报名时间
2017年6月6日至6月8日 8: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后勤综合楼317会议室
3、资格审查内容及要求
(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院校毕业生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硕士还需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有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住院医师规培证要求的须提供住院医师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6)有职称要求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
(7)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单位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8)提交《2017年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
4、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现场领取准考证。
5、每人限报1个岗位。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和聘用工作全过程。
(2)考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笔试
1、内容和方式:
医、技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财务、运管岗位为专业基础知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时间:6月9日上午8:30-10:00
3、地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新住院楼八楼
(三)面试
1、面试对象:参加笔试及免笔试的考生
2、时间:6月10日上午8:30开始
3、地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新住院楼八楼
4、内容:医、技岗位主要为医学相关知识;财务、运管岗位主要为专业相关知识。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等额确定拟录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免笔试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所在面试评委组所有评委有效成绩总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
(四)公布拟录名单
6月13日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拟录名单。
(五)试用
试用期为一个月。
(六)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的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因本人放弃或体检、试用等不合格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咨询电话:0735—2225165(人力资源部)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