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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兴宁区疾控中心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4名)

发表时间:2017-10-26

兴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隶属于兴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事业单位,承担兴宁区辖区范围内免疫规划,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性疾病等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食品安全监测等工作。因当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4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服从周末和节假日值班安排;

2.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

3.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熟悉电脑操作,会驾驶手动挡机动车者优先;

5.有疾病控制(预防保健)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双休日除外),应聘人员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照一张,到南宁市永安北街42号12栋兴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兴宁区兴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李玲,联系电话:0771-2855902。

四、招聘程序

1、面试。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办公楼13楼1308号办公室;面试时间:2017年11月2日(星期四)(暂定),采用面试官提问,应聘人员作答的形式进行,围绕应聘动机、自我认识、履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进行考核。所有应聘人员面试完毕后,经招聘单位商议,确定招聘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3、签约。体检通过、经城区政府同意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及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兴宁区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771-2855902

报名地址:南宁市永安北街42号12栋兴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南宁市兴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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