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江苏 安徽 上海 福建 山东 江西 广东 广西 海南 湖南 湖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吉林 辽宁 黑龙江
首页  >  公立医院招聘  >  甘肃公立医院招聘  >  兰州公立医院招聘

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七期)

发表时间:2018-11-26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采取公开考核招聘方式,为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5名(详见《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4.应聘人员年龄:博士研究生为1978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为198311日以后出生;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列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工作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截止时间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报名方式由招聘单位确定,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网址、联系方式见《岗位列表》)。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双证齐全。有工作单位的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及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不予报名,不予聘用。

    三、考核与考察。考核、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考核的程序和方式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对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到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四、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招聘单位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 /sub/99.html)、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具体岗位招聘条件《岗位列表》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咨询电话:0931-8726702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网址见《岗位列表》

    附件: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1123

 


最新招聘
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卫生人才网·万行医疗卫生人才网 © 2002-2025 版权所有
运营商:杭州万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330105202007290016
营业执照: 91330105749471461Q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B2-20150052 - 浙ICP备15001488号-9
国资委、教育部、发改委特别支持的全国百家诚信人才网站联盟活动倡导单位 中国诚信企业联盟:LMGR69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