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6〕9年度公开招聘精神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备案制管理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周岁以上,35即1983月2年8日期间出生);周岁年8日以后出生)。
3届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19月31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应聘人员应取得与其毕业学历相对应的学位。非本硕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同时须取得相应本科学历和学位。
6号第二十条规定,招聘单位可以对其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7)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现役军人;(2)被辞退未满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9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昆山市精神卫生中心2019《岗位简介表》在中国昆山(卫健委信息公开专版)http://www.ks.gov.cn/zwgkml?status=1&bureauId=56本次备案制管理人员共招10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面试考核。
报名时间:2019月2:00:00
号三楼)。
.应聘人员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向现场报名受理点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年度公开招聘精神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备案制管理人员现场报名登记表》(附件2。
3.资格复审。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现场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复审处进行验证,.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现场报名登记表》1寸证件照2.应聘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7(1份;
)个人简历1(3(4届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好本人姓名,不得缺联)、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卫生专业技术执业证书和资格证书;
)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发表论文、科研课题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及证明材料;
)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张(报名表并排贴2(9应聘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面试
1.招聘单位制订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年8日9~16,面试地点:上海市人才大厦(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77.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位数值,该第2位四舍五入构成。设60.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昆山(卫健委信息公开专版,网址同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录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考察(政审)标准参照昆山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3也可以决定不递补。拟录用人员自公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用和聘用
1.录取备案制管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3.进入录取阶段的应聘人员,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单方面违约的,须与招聘单位进行协商,并遵照招聘单位相关规定解除协定。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本《简章》由昆山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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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9月17岗位
招聘单位名称
科室 | 人数 | 别 | 岗位专业要求 | 报考专业 | |||||
G001 | 昆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 精神科 | 10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 | 精神医学 | AAJ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精神医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