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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市部分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下半年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发表时间:2020-09-10

      根据《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实施办法》、《南太湖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湖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现将湖州市部分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下半年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共30名,招聘岗位22个、报考专业、数量详见《湖州市部分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下半年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双证)。

      属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2019年毕业且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告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留学归国人员按毕业时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年度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社会人员须于2020年9月25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责任心强;

      4.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且本科所学专业与研究生所研究方向相符或相近;

      5.身体健康。须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6.年龄在18至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9日至2002年9月25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9月9日以后出生)。

      7.符合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电子邮件报名,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期间,将报名表(见附件3)、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证明)、个人简历、英语等级证书、发表专业论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初审

      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26日,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具体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

      复审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按各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则对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复试(面试),根据复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被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聘用手续。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来湖工作后,按人才类型享受相应湖州市本级事业单位新引进人才政策,同时享受招聘单位有关住房补贴、科研经费补助等待遇,具体如下表:

      浙江省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医院高层次人才

      待遇一览表

      单位

      高层次人才类型

      住房补贴    

      科研经费补助

      年薪   

      其他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博士

      研究生

      100万元

      优先安排科研项目,并提供科研经费

      20-35万元

      享受市人才政策相应待遇

      硕士

      研究生

      5万元

      按科研等级配套资助经费

      10-20万元

      一年内租房补贴600元/月

      湖州市中医院

      博士

      研究生

      85-120万

      优先按科研等级配套资助经费

      20-35万元

      有关待遇具体可面谈

      硕士

      研究生


      按科研等级配套资助经费

      10-20万元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栏)。

      2.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栏)。

      3.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ww.hzjk.com)。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60086。

      (三)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0572-2760058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 0572-2760055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电话咨询时间统一为工作时间):

      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0572-2290508

      市中医院人事科                  0572-2770822

      市疾控中心人事科                0572-2760136

       

      附件: 1.湖州市部分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下半年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

      2.湖州市部分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情况简介

      3.湖州市部分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下半年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9日 

信息来源http://hrss.huzhou.gov.cn/art/2020/9/9/art_1229208499_56894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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