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江苏 安徽 上海 福建 山东 江西 广东 广西 海南 湖南 湖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吉林 辽宁 黑龙江
首页  >  公立医院招聘  >  浙江公立医院招聘  >  金华公立医院招聘

浙江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50人公告

发表时间:2022-09-13

因工作需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50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分配,愿意为金华开发区卫生健康事业服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需求及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5日24:00。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至jhjkrc03@163.com(以电子邮箱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称统一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应自行电话核实报名是否成功,时间:2022年9月28日(下午14:30-17:30)。若因报考人员未自行电话核实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的,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应准确完整地填写《招聘报名表》(附件2)、《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3),并提供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 报考人员若未按要求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为无效报名。同时,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请保持手机畅通,招录相关信息我们将通过短信形式及时通知。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对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说明理由,因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合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以改报。

(三)考试

本次招聘中的会计岗位,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此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招聘计划。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入综合成绩。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报考人员按准考证通知的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按笔试成绩高低,以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 其中招聘计划数达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的1︰2确定入围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笔试缺考人员不列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由本人填写的附件2《招聘报名表》及附件3《个人健康承诺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3.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安排加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聘考录相关工作执行。主要对入围人员遵纪守法、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目标职位作出综合评价。

(六)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本次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按有关防控要求执行。考生应提前做好各项防疫准备,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并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报名、考试等环节须凭身份证、浙江省“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浙江省检测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隐瞒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并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三)年龄、工作经历、学历、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2年9月10日。

(四)对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聘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试聘岗位的予以解聘。

(五)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聘用后一年内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否则将予以解聘。

(六)考试成绩等相关公示信息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国家级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kfq.jinhua.gov.cn/)。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八)本次招聘工作委托金华金开招商招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579-82669851、82668212、82668657、82665133。招聘监督电话:0579-89150101。

(九)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金华金开招商招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金华金开招商招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3日

信息来源:http://kfq.jinhua.gov.cn/art/2022/9/13/art_1229098077_4015414.html
最新招聘
浙江省磐安骨伤医院
浙江省磐安骨伤医院
金华-磐安县
义乌稠州医院
义乌稠州医院
金华-义乌市
浙江省浦江县康复医院
浙江省浦江县康复医院
金华-浦江县
金华顾连金帆康复医院
金华顾连金帆康复医院
金华-婺城区
永康市骨科医院(永康第六人民医院)
永康市骨科医院(永康第六人民医院)
金华-永康市
浙江省金华市文荣医院
浙江省金华市文荣医院
金华-婺城区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
浙江-金华
浙江省永康市第二人民医院
浙江省永康市第二人民医院
金华-永康市
永康医院
永康医院
金华-永康市
永康市第三人民医院
永康市第三人民医院
金华-永康市
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卫生人才网·万行医疗卫生人才网 © 2002-2024 版权所有
运营商:杭州万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330105202007290016
营业执照: 91330105749471461Q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B2-20150052 - 浙ICP备15001488号-9
国资委、教育部、发改委特别支持的全国百家诚信人才网站联盟活动倡导单位 中国诚信企业联盟:LMGR69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