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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南州共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人公告

发表时间:2022-10-24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共和县人民政府2019年第八期常务会议纪要》等规定,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会研究同意,共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临时聘用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原则:事业单位补充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测评、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招聘方式为考核聘用。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面向全州招聘地方病防治岗位1人、检验岗位1人、数据统计与分析和应急处置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卫生事业,品行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符合岗位工作的能力;

4、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日期计算)。

四、招考岗位和报考条件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年龄

招聘范围

1

地方病防治岗位

1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或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5周岁及以下;限男性(1年内要从事野外作业6个月)

海南州户籍、海南州生源、在海南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2

检验岗位

1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或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5周岁及以下

海南州户籍、海南州生源、在海南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3

数据统计与分析和应急处置岗位

1

预防医学类或公共卫生类专业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5周岁及以下

海南州户籍、海南州生源、在海南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开考比例

1、报名地点和时间:因疫情原因,招聘采取网上报名(邮箱:qhcdc632521@126.com)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8时至10月26日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所需材料:(1)《共和县疾控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需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填写报名表时字迹要工整清晰,填写信息要准确);(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将以上所需材料的原件以扫描件的形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发送时请打成压缩包注明好报考岗位及姓名,例如:地方病防治岗位—张三;(报名邮箱:qhcdc632521@126.com;联系人:余艳楠,联系电话:0974-8520318)。

4、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招聘条件,相关情况将在共和县卫健局微信公众号及共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对报考岗位进行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取消报名;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

六、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方法和程序择优聘用,公示将贯穿招聘始终。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理论、学科专业知识等。笔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70%。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采取专业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3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原则上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环节;所有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3、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政审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

4、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等情况进行审查。

5、公示: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对审定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因公示未通过或放弃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6、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新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7、替补处理。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录取。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待遇与管理

1.所聘人员为共和县疾控中心政府临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共和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共办发[2018]164号)文的规定执行。县疾控中心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调配、统一管理,与疾控中心签订聘用合同。

2.所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

3.试用期满,符合岗位要求的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辞退。

4.所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实行社会保障,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由所聘单位与所聘人员按规定共同承担。

八、纪律要求

1、参照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参与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严格追究责任。

3、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九、相关要求

1、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须接受体温检测;24小时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入场。考生请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考核期间须全程佩戴。

3、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共和县卫健局微信公众号及共和县人民政府网站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共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http://www.gonghe.gov.cn/html/1814/609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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