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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9人公告

发表时间:2022-11-08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9名,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附件1《2022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龙泉市内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须在报名时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已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5日下午5点(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在线报名:


3.报名提供资料:

在线报名成功后,还需要将《2022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2、电子版须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个人简历(电子版)、本人身份证(JPG图片格式)、毕业证(JPG图片格式)、学位证(JPG图片格式)、有关资格证书(JPG图片格式),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PDF格式)、有关获奖荣誉证书(JPG图片格式)等佐证材料用压缩包形式,并以“籍贯+姓名+申报岗位”命名于2022年12月5日下午5点之前发送到709316277@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只进行在线报名不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1.引进单位收阅报名材料后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将以电话形式告知初审情况:

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数3倍的,由中共龙泉市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卫生健康局共同商议,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或是否开考;

2.测试形式。测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引进职位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予以公示。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3.入围测试对象在测试前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相关测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予以公示。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详见计划表),入编满2周年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将予以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疫情防控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参加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行程卡”。

1.“健康码”绿码、“行程卡”无异常、体温正常者,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填写健康承诺书(附件4)后,方可入场参加面试。

2.“健康码”“行程卡”异常者或“健康码”绿码但考前14天内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立即报告。

3.报考者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当主动向考试机构报告,近1个月内被认定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康复者,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者未结束管控的人员,不得参加。非一个月内的病例应提供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和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

4.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5.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引进面试。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具体措施视疫情形势变化和国家、省、市防控策略调整而调整。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报名、面试环节均按照疫情防控部门最新要求执行,具体要求根据当地情况另行通知。

2.本次引进专业设置和审核参照《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事项将在相关网站或相关公告栏中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泉市人民医院:0578-7220011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0578-7262763

监督电话:

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78-7763729


中共龙泉市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7日

信息来源: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2/11/7/art_1229426747_5021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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