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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1人公告

发表时间:2023-02-21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长办公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

此次共招聘31人,其中招聘护士15人、检验师2人、药师2人、CT室技师1人、心电及B超室医生1人、内科医生5人、外科医生1人、儿科医生1人、医务科工作人员1人、收款处2人。详见《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过硬,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医疗事业及本专业。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专业要求(具体条件见《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经体检合格。

4、年龄详见《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25周岁以下指1997年2月27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 1992年2月27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7年2月27日以后出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招聘形式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技能操作(护理专业)、面试、考察、体检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 50%,其中护理专业笔试成绩占40%,技能操作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址: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5楼人事科512室。

2、报名时需提交资料(报名表、复印件均一式两份)

(1)应聘人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

(3)执业证书及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表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等相关材料。应届生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2023年7月毕业)。

3、报名时间报名日期: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接收报名材料时间:8:00--11:30;14:00--17:00。(现场报名时间仅限工作日)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类别岗位。凡因《报名登记表》(附件2)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查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由医院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

(三)笔试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理论专业知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卷面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为 60 分钟。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范围人员,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范围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环节。如本环节出现缺考,依次进行递补。笔试结束后将在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四)技能操作(护理专业)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技能操作,总分为100分。

(五)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打分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含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实践能力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进入面试(护理专业技能操作)人员,根据成绩高低顺序及医院工作需要录用人员,面试成绩100分,其中试题60分,综合印象分40分,面试最低分数线60分。

(六)考察考察着重加强对诚信记录以及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 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我院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标准和规定进行。

(八)递补拟聘人员如存在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等情况时,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医院对拟聘人选在医院公众号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待遇

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医院同岗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和福利待遇。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无专业技术资格证者按见习待遇录用。

七、纪律监督

聘用工作由院党支部纪检负责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在本次聘用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做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82-2776048监督电话:0482-2777999(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四)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联络而影响笔、面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2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7_pTE2jeUXAyT7vN-LR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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