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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直属公立医院2011年招聘合同制护士公告

发表时间:2011-08-16

为深化鞍山市公立医院用人制度改革,适应改革发展和护理优质服务的需要。鞍山市公立医院管理局决定:按照我市直属公立医院临床护理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8名合同制护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含)至1993年8月1日(含)期间出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护理事业,有责任心,有爱心;
  (三)形象端庄,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能够承担临床倒班工作;

(四)具有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护理专业)及以上学历,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备护士执业证书;
  (五)鞍山城区户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
  2011年8月15日至2011年8月17日,8:30时—17:00时。
  报名地点:鞍山市职业病医院(铁西区十二中对过)主楼五楼教室

报考人员需报考者本人携带(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工作经验证明;(5)两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不受理任何其他人代理报名。
  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名费及减免条件
  报名费:每人50元。(包含所有考务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考生自报名至聘用(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护理专业知识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设定,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鞍山卫生信息网站公布。
  (二)面试
  按聘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鞍山卫生信息网站公布。
  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形式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鞍山卫生信息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
  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鞍山卫生信息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六、试用
  对体检合格切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进入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试用。
  七、聘用:
  聘用合同制护士为企业身份。试用期满后进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综合素质,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考试与考评,合格的聘为合同制护士,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考生需要了解和咨询问题,请与鞍山市公立医院管理局人力资源管理处联系。

咨询电话: 0412-6456011

鞍山市直属公立医院招聘合同制护士岗位信息表.xls         鞍山市直属公立医院201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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