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接收社会监督。
二、考录条件
(一)鄂尔多斯市户籍生源;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
三、工作岗位及专业要求
(一)精神卫生中心大夫1名。
岗位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二)精神卫生中心护士
岗位要求:护理学专业,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25日至9月10日
(二)应聘者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彩照免冠照片3张到市社会福利院(铁西包茂高速东)报名,联系人:王淑琴,电话号码:13204771633。
(三)笔试科目、临床医学专业工作人员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护士专业工作人员笔试科目为护士专业。笔试结束后按3:1比例进行面试(其中护理专业进行技能实际操作测试)。笔试、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按笔试60,操作测试40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考核录用。
笔试时间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被录用者通过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