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暨广州市性病防治监测中心,是隶属于广州市卫生局的市级皮肤病、性病专科防治机构,担负广州地区76个性病监测点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工作。内设:皮肤病防治科、性病防治科等8个医疗科室。现有职工200余名,医护人员150余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8名。硕士生导师4人,为全国重点院校广东医学院临床教学及研究生教学基地。各科室均有临床经验丰富的皮肤性病专家及执业医师主诊,在皮肤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罕见病的诊治方面,具有自己的特色和专长。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开招聘以下专业人员。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岗位等级 专业 学历 学位 人数
十一级 皮肤性病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英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六级,具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及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 2011年9月19日起至2011年9月22日前携带求职简历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人事科报名,简历中需附有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56号,邮编510095,联系人:陈科长,联系电话:020-83587071。
(二)考试
1、笔试(1)时间: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2)地点:广州市恒福路56号十二楼会议室。 考试内容主要为本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六十分为合格。按招聘人数1:2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考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一名次并列者均参加面试,但招聘人数不变。 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公布在广州市人事信息网和广州市卫生信息网。
2、面试:面试时间: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
(三)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1-52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替补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所领导办公会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 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我所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