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定县直接考核2013年招聘急需紧缺专业卫技人才方案(补充招聘)(2013年3月19日发)
加大对优秀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落实人才强县战略,根据《永定县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卫技人才方案》现就空缺岗位进行补充招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计划补充招聘县医院、县中医院、妇幼院、乡镇卫生院急需紧缺的医疗卫生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9名。具体的职位、招聘人数、应聘条件等见附件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对象
(一)应聘人员为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地域不限;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处分;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具有招聘职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四)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安排,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适当放宽,原则上要求在35周岁以内(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医疗卫生单位职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底。报名地点:永定县卫生局人秘股。电话:0597-5832564。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现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近期一寸彩照一张、经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种能力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二)人员确定办法。
1.招聘人员直接进行现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列为拟招聘人选。
2.相关职位的报名人选如超过该职位本次招聘人数,根据是否永定籍、是否党员、在校已修完课程成绩平均分等情况确定考核对象。必要时可查阅相关对象的毕业生档案。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优先确定为拟招聘人选。
(三)办理招聘手续。
1、拟招聘人选毕业后,凭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招聘意向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卫生局报到,并复审考察招聘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直接考核招聘资格条件,如有违法违纪记录及不符合直接考核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由卫生局组织拟招聘人选进行体检;
2、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事局办理调档手续,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正式招聘入编手续。
3、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技人员,直接办理转正定级工资。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为事业编制内招聘,工资待遇按永定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执行;乡镇卫生院人员在执行永定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同时按规定享受省政府卫生技术人员补助及县卫生技术人员补助。
六、其它事项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二)拟招聘人选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资格和学位以及相关证书等。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永定县卫生局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