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及淮阴区委、淮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发〔2012〕22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其中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开考比例及要求
详见《2013年淮阴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登陆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淮阴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jshyrsrc.com查询)。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3、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通过网络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在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8月19日9:00-8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8月19日9:00-8月23日16:00;
缴费时间:2013年8月19日9:00-8月24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和考察(含资格复查),若因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淮阴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jshyrsrc.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淮阴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报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职定级,待遇按照淮阴区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阴区纪委、监察局:0517—84997708
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0853191。
政策咨询电话:
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0835222
淮阴区教育局:0517-84936311
淮阴区卫生局:0517-80835900
淮阴区人民防空办公室:0517-84965991
网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7-83647599
本简章由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