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医院发展需要,更加合理配置护理队伍建设,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女性)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护理专业30名。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普通高等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历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且符合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其他身体要求;
3、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因工作需要,身高为1.58米以上;
5、具有两证(护士执业证书和护士资格证书)或提供成绩合格单。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4日—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咨询电话:0550-3118021
(三)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护士执业和护士资格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体检和考核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一次性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医院党委审核后,在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由人事科履行相关聘用手续。
新进人员有三个月的实践技能考察期。实践技能考察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人事科和护理部共同组织实施,纪委全程监督。
九、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监督电话:0550-3118134。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实施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者和违反政策规定的招聘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相关事项委托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