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和《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乐人社办[2011]434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乐山市中医医院位于乐山市中区柏扬路183号,是乐山市卫生局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医疗与护理、救急医疗、医学教学、医学研究。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和学士学位及以上人员,且符合《乐山市中医医院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联系人:陈宏毅
联系电话:0833-2432174
地点:乐山市中医医院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专业考试时间:
理论考试时间:2013年11月28日上午9:30至11:30,考试地点:乐山市中医医院门诊五楼学术报告厅。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3年11月28日下午2:30至5:30
考试地点:乐山市中医医院门诊五楼学术报告厅。
(二)面试时间:2013年11月29日上午9:30至12:00,面试
地点:乐山市中医医院门诊五楼第二会议室。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1、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乐山市事业单位考试或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
2、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附件1、乐山市中医医院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2、乐山市中医医院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乐山市中医医院
2013年11月8日